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匡季与曶争讼的准确年份为公元前889年

2017-07-13    阅读 743   来源:天下匡裔网  作者:   

  根据《中国历史纪事》记载,公元前889年,中国历史上发生了三件主要事件,如下:

  (西周 约公元前11世纪--公元前771年)

  曶与限争讼

  周孝王时,曶奉天子之命,承袭其祖父卜之职。某日,曶用一匹马和一束丝从贵族限的下属效父处取限的五名奴隶,限派人转告卯,到王的三门左边写好契券,交易比价后改为用一百肘铜换五名奴隶,决不食言。曶信以为真,按要求写好部券,付出一百肘铜,限却迟迟不肯交出五名奴隶。曶向邢叔申诉。邢叔命令限将五名奴隶交给匆,限只得照办。曶终于胜诉。

  曶与匡争讼

  周孝王时,天降灾荒,匡季的众和臣盗窃了曶的禾十秭。曶向东宫起诉,告匡季。东宫责令匡季查捕盗禾者,匡季表示服从,随后向曶交付田五田,众一人、臣三人。曶不服,再次诉于东宫,要求经济赔偿,东宫裁决:“赔偿曶禾十秭,另加十秭,共二十秭。如到第二年仍未赔偿,就要付四十秭。”匡季只得又交付田二田、臣一人。匡季共交付曶田七田、五人,曶减免了匡季外加赔偿的三十秭。

  秦封为附庸

  周孝王时,秦人先祖居于犬丘(今甘肃天水地区),首领为非子。秦人善于养马及其它牲畜。周孝王闻悉,将非子召到开水与渭水之间(今陕西扶风和眉县一带),使之为王室养马。马果然养得好,繁殖得多。为奖励非子,孝王想让他作大骆的嫡嗣。但是,申侯之女是大骆之妻,已经生子,并立为嫡嗣。由于申与大骆联婚,西戎各部都服从周王室。因此,申侯反对立非子为嫡嗣,并向孝王陈述利害关系。孝王听后改变主意,封秦为附庸之国,让他在“秦”地建造城邑。孝王对非子说:“古时伯益为舜驯鸟兽,成绩卓著,被赐以嬴姓和封土。你们作为他的后代,也为我养马,就承继嬴氏的宗祀吧。”从此,秦嬴成为其正式国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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