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匡氏宗祠是先祖留下的宝贵财产,亦是武冈市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凡我族人应倍加珍惜,重点保护。
二、为加强对匡氏宗祠的管理,从2008年起成立匡氏宗祠管理委员会,由9人组成,设管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3人,委员5人。管委会要有广泛的代表性,各大房系要有人员参加。管委会由房系代表选举产生,任期五年,可连选连任。
三、考虑到就近管理的原则,宗祠所在地田心下匡家要承担主要责任和义务。
四、为保证管委会工作正常开展和宗祠维修费用,采取自愿捐赠的办法筹集资金。管委会要加强对筹集资金的管理,做到专人专帐管理,严禁挪作它用。
五、管委会要加强对宗祠的管理,在市文物管理部门的领导下,适时制订管理办法,布告族人遵照执行。
六、要充分利用宗祠的资源优势,在不损坏宗祠结构的前提下,组织一些健康向上的活动,开展有偿服务,如农村文化社、图书馆、健康教育所、幼儿园、老年人活动中心等。
七、宗祠乃严肃清静之处,严禁赌博酗酒及一切非法活动。严禁个人私自侵占和损坏。
八、在市文物管理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管委会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宗祠进行维修,使这一市级文物保护单位世代延绵,亘古千秋。
《中华匡氏通谱》仲荣公分支理事会制订
二○○六年八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