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推进养老服务发展的意见》,对养老服务工作的部署,明确提出了健全市场机制,持续完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为补充、医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的总体思路。
从趋势看,一方面,城乡居民养老服务需求在不断扩大。另一方面,当前的养老服务供给还不能满足社会需要。养老服务、人员、标准、硬件等,都与需求存在比较大的差距。例如,目前,我国至少需要1000多万名养老护理人员,但是实际从业人员不足百万,在硬件上,一些城市养老院往往一床难求。
作为一个14亿人的大国,要解决养老服务短缺的问题,无疑需要充分发挥家庭、企业、社会等多主体的积极性,需要引导社会资源积极参与养老服务供给。但构建合力的关键和前提是要对养老服务体系做出有效的分层,明确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在养老服务供给中的主体作用。
由于城乡居民收入的差异,对养老服务的支付能力也有所不同。高收入的老年人,能够支付高端的养老服务。这部分养老服务可以由市场化提供。但是,相对于大多数普通老人,需要的主要还是基本的养老服务,这部分养老服务更多地是通过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来提供。明确这个主次关系后,在制度与体制建设上,就需要更有针对性:
第一,强化政府在基本养老服务供给上的职责。所谓的公益性,不是政府直接生产,而是在公共产品中个人付费比重要逐步降低,政府购买形式付费的比重要逐步提高,以此保障基本养老服务的供给。
第二,关键是加大社区建设力度。解决养老服务供给短缺,离不开社区的特殊作用:一方面,相比于机构养老,社区养老成本相对低廉,有利于降低各方负担;另一方面,相比于家庭养老,社区养老很容易与专业化的服务团队对接,形成规模效应。比如,为了解决老年人中午吃饭难的问题,有的社区探索“长者食堂”,就起到了积极的效果。
第三,加快社会化养老服务体系的支持体系。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需要有相关制度作支撑。比如,从国际成熟经验看,长期照护服务体系离不开长期护理保险的支撑。这就需要加快长期护理保险的全覆盖。再比如,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离不开中医等传统养老的支持,这就需要尽快把某些传统养生养老服务纳入政府采购目录以及医保目录,由此发挥这类服务在“治未病”“促保健”中的独特作用。
这需要发挥各方合力,更需要抓住主要矛盾。该放开的市场需要尽快放开,该保障的服务也需要全力保障,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快推进社会化的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
本文源自时代周报
更多精彩资讯,请来金融界网站(www.jrj.com.cn)